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背景要求是?根本原则与目标体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7 01:34:21 来源:开云官网登录 作者:开云app官网最新版下载

  如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正确地处理工农关系是我们的祖国绕不开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为解决这样的一个问题,党和国家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尝试。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关系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城乡互动阶段、城乡协调阶段、城乡统筹阶段和城乡融合阶段。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基础上,更看重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这标志着,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进入机制更健全的城乡融合阶段。

  这一阶段的城乡和工农关系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主要抓手是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重点是乡村振兴。党中央提出的农村产业融合的战略,其主要目标也是希望坚持农村和农业优先发展。

  通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的发挥城镇、企业和人才、资本等要素对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引领作用,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工农业互动发展。

  因此,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应当符合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要求,并且成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融合发展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首先是城乡互动渠道逐渐打通使得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更自由,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农村集聚以及优化配置,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城乡之间户籍制度、公共服务体系等一体化发展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有助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良好前提条件。

  其次,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要提高农村相对地位,才能实现城乡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战略。乡村振兴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直接推动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精确指出“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之间产业互动、转移和布局优化有助于产业融合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出于优化布局和经济功能的目的,逐渐向农村延伸,有助于一二三产业在农村地区集聚,以此来实现相互融合。

  例如,以提升区域品牌为目标,以优势资源为基础,农业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在区域内集聚,围绕农业产业链进行分工协作,在区域内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和融合,形成集聚效应。

  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时应注重农业的基础地位,应着重处理好两个关系,即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农户与其他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

  为防止出现“日本六次产业化陷阱”,即由于下游产业环节的回报率较高,导致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外流,损害农业发展的现象。产业融合需要限定在农村区域展开,防止资源要素由于趋利性流向非农产业。产业融合要围绕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来展开,吸纳二、三产业的参与,保证农业的基础地位。

  产业融合注重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带动农户,保障农户在市场性和弱势性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地分配利益。同时,还要注重防范非农化生产经营风险。

  社会资本、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在利益的驱动下,有极大几率会出现生产经营非农化的现象,从而偏离产业融合的发展目标。因此,要完善约束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参与主体的行为。

  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各地区农业发展模式差别较大,发展基础强弱各异。因此,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时,不能“一刀切”,应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的发挥所在区域的特色和优势,推行不同的产业融合模式。

  例如,四川省充分的发挥“农家乐”的传统优势,利用深厚的农耕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较丰富的特点,大力推行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休闲农业。北京市借助首都的区位、市场和技术等优势,全力发展都市型农业,扶持农业与加工业、会展服务业等产业的融合,促进农产品精加工和会展农业等新业态的发展。

  不仅如此,即使在同一市区域内的不一样的地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也各不相同。目前,农村产业融合在国内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有序推进,先试点再推广,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多元化主体热情参加,不宜实行整齐划一、同步推进的发展政策。

  城乡之间要素流动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长期以来,先进的技术、高水平人才和社会资本等要素都聚集在相对发达的城镇区域,工业和服务业多数布局在城镇。

  农村产业融合要突破仅依靠农业内部进行发展的局限性,就要保持开放性和融合性,充分的利用城镇的要素优势,和农村的生产要素相结合,来补充其自身发展的不足。

  目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阶段。因此,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合理地布局产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工业化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创新的过程,是微观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从而进一步催生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过程。因此,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源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创新行为。

  因此,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消除制度和政策障碍,减少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约束,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力对产业融合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在创新驱动下,微观经济主体推动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拓展、技术渗透等,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以此来实现农村产业融合。

  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的目标是通过对农村产业融合内在运行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结合真实的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融合机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所要实现的目标。

  目标体系对融合机制构建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是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的原则、基本模式等都要围绕目标进行。具体而言,农村产业融合机制构建的目标体系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附加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升,达到发达国家(3.0-4.0):1的水平。农产品精加工较快发展,形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精加工品牌企业。农业服务业占农业增加值比重不断提高。

  农业多功能得到较充分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休闲农业、会展农业、文化创意农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农业与康养、教育、体验、度假等融合发展的高水平新业态不断涌现。

  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贡献度慢慢的升高,生物技术、以互联网为典型代表的信息技术等在农业上大范围的应用,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业态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

  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渐完备。物流基础设施和冷链等物流技术持续不断的发展,农产品区域物流布局更加合理,物流模式不停地改进革新,农产品短链直销、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以及农企对接等新模式不断出现。

  二是培养一批融合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规模较大、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较强以及品牌效应突出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促进合作社向质量型转变,规范合作社建设,鼓励合作社采取横向、纵向一体化方式发展,扩大规模,提高带动能力。

  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科学、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引进一批专注农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和实力较强的社会资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完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蒸蒸日上。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以及与农户之间加强联合与合作,丰富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带动能力。

  三是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之间联结紧密。订单合同式的利益联结方式所占比例不断下降,订单合同内容更完善,管理更加严格。股份合作制、产销联动、链式利益联结等新的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之间形成农民利益得到保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农民收入增长是我国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目标。因此,科学合理的农村产业融合机制,一方面要保障农民获得合理利益,惠及更多农民,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除了农民依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报酬外,要创新机制,带动农民更加深入参与农村产业融合,获得产业融合的股权分红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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