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解读】新《土地管理法》系列解读(四十七)
发布时间:2023-04-28 21:10:50 来源:开云官网登录 作者:开云app官网最新版下载

  针对新《土地管理法》批改内容进行解读,使广阔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保证新法所立变革行动落到实处,保证新法顺畅施行,

  2008年我国第十七届三中全会经过的《中心关于推动村庄变革开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初次提出“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永久基本农田是在原有“基本农田”概念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选择的必定份额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久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前面加上“永久”两字,表现了党中心、国务院对犁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维护的高度重视,表现的是严厉维护的情绪。

  犁地是我国最为名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犁地的精华,完结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功在当时、利及久远。全面施行永久基本农田特别维护,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加速推动农业村庄现代化的有力保证,是深化农业供应侧结构性变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开展的重要条件,是施行村庄复兴,促进生态文明建造的必定要求。新《土地管理法》把本来的“基本农田”悉数改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表现了对基本农田永久维护的价值理念。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占用或许私行改变用处,禁止未经批阅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则,国家施行永久基本农田维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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