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公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7 12:47:53 来源:开云官网登录 作者:开云app官网最新版下载

  为加强犁地维护,树立有用的职责束缚准则,加强对犁地维护领导干部的处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对犁地维护的职责意识,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基本农田维护法令》、《违背土地处理规则行为处置方法》(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天然资源部第号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

  第二条犁地维护领导干部问责主要是指城镇公民政府行政正职,主管犁地维护作业的行政副职及承当犁地维护一起职责相关单位的行政正职、主管犁地维护作业的行政副职,对不施行或不正确施行职责,影响全县犁地维护全体作业或形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有关职责人施行问责。第三条对犁地维护领导干部施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脚踏实地、权责共同、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准则。第四条犁地维护领导干部遭到问责,一起需求追查纪律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则给予党纪政纪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犁地维护作业不力,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犁地面积达10亩以上,基本农田5亩以上,并形成恶劣影响或许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对辖区内产生违法占用犁地未能及时发现的,对违法占用犁地案子隐秘不报、虚伪上报、压案不查的;

  (三)违背《基本农田维护法令》,应当将犁地划入基本农田维护区而不划入的,且经上一级公民政府责令期限改正拒不改正的;

  (六)在犁地维护作业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施行违法行政行为,或许不作为的;

  (七)在犁地维护作业中对群体性、突发性事情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形成恶劣影响的。

  (八)在犁地维护作业中存在其他给国家利益、公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形成重大丢失或许恶劣影响等渎职行为的。

  第六条对犁地维护领导干部施行问责的方法分为:责令揭露抱歉、停职检查、引咎辞去职务、责令辞去职务、革职。

  第七条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则第五条所列景象,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搅扰、阻止、不合作查询的;(二)招摇撞骗、隐秘事实真相的;

  (三)冲击、报复、栽赃检举人、指控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四)国家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八条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具有本准则第五条所列景象,而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能够从轻问责。(一)自动采用办法,有用防止丢失或许挽回影响的;(二)活跃合作问责查询,而且自动承当职责的。第九条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具有本准则第五条所列景象,而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免予问责。(一)因下级天然资源处理机构及其有关作业人员招摇撞骗,致使难以做出正确判别,形成未能正确施行职责的;(二)因适用的法令、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处理准则未做出具体、具体、明确规则或要求,无法确定职责的;(三)因不行抵抗要素难以施行职责的。

  第十条遭到问责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撤销当年年度查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历。

  引咎辞去职务、责令辞去职务、革职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从头担任与其原任职务恰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去职务、责令辞去职务、革职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能够依据作业需求以及自己一向体现、专长等状况,由党委(党组)、政府依照干部处理权限酌情安排恰当岗位或许相应作业任务。

  引咎辞去职务、责令辞去职务、革职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一年后假如从头担任与其原任职务恰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依照干部处理权限施行批阅手续外,还应当寻求上一级党委(党组)安排部门的定见。

  第十一条对犁地维护领导干部施行问责,依照干部处理权限进行。纪委监委机关、安排人事部门和天然资源法律监察部门依照处理权限施行本规则中的有关职责。

  (一)对天然资源法律监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子中,以为应当施行职责追查但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向纪委监委机关或许安排人事部门提出职责追查的主张。纪委监委机关、安排人事部门依照干部处理权限向问责决议机关提出问责主张。

  (二)对因检举、指控、处理重大事故事情、查处案子、审计或许其他方法发现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头绪,纪委监委机关依照权限和程序进行查询后,对需求施行问责的,依照干部处理权限向问责决议机关提出问责主张。

  (三)对在干部监督作业中发现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头绪,安排人事部门依照权限和程序进行查询后,对需求施行问责的,依照干部处理权限向问责决议机关提出问责主张。

  (四)问责决议机关能够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许安排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主张作出问责决议。

  (五)问责决议机关作出问责决议后,由安排人事部门处理相关事宜,或许由问责决议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作出问责决议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的陈说和申辩,而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定见,应当予以采用。

  第十四条被问责的犁地维护领导干部对问责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问责决议书之日起30日内,向问责决议机关提出申述。问责决议机关接到申述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述处理决议。申述处理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奉告申述人及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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